一览众山小
(星期五, 09月 14th, 2007) 【 收藏本页 打印稿件 打印稿件 转寄朋友 转寄朋友

标题:商业炒作导致互联网行业出现信任危机

   继奇虎与阿里巴巴、百度不正当竞争案败诉之后,近日,奇虎侵犯中科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名誉权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也进行了宣判,法院判定奇虎败诉,奇虎须在3家全国性媒体以及自己网站上刊登道歉信息,并赔偿CNNIC经济损失15万元。

    先是因不正当竞争被判向阿里巴巴道歉并赔偿,近日又输掉了与CNNIC的名誉权官司,加上之前与百度的同类案件败诉,奇虎已经由于侵犯他人名誉或不正当竞争连输了。

    三场官司。虽然奇虎表示将提起上诉,但互联网界相关人士却认为,奇虎屡屡败诉完全是因为其自身行为触犯法规,不遵守社会秩序和商业道德,这种做法不仅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也正在被整个行业所抵制。

    从去年年底开始,奇虎360安全卫士以”查杀流氓软件”为名,陆续将”雅虎助手”、百度搜霸、”CNNIC中文上网”列为恶意软件进行大肆炒作。借助网民对流氓软件的厌烦情绪,对互联网知名企业大肆诋毁,渲染恐慌气氛,从而达到提升360安全卫士安装量的目的。

    有业内人士透露,通过炒作所谓”反流氓软件”一事,奇虎360安全卫士的下载量剧增,奇虎仅广告费一项就至少节省了千万元人民币。这一点甚至奇虎董事长周鸿本人也不讳言地说,”反流氓”的三个目的是”我本人得以正名、奇虎扩大知名度、为我投资的公司寻求出路”。

    该人士指出,一个公司为了推广自己的产品进行适当的话题炒作本无可厚非,但是像奇虎公司这样,为了推广自己公司的软件产品进行的恶意炒作,伤害到整个互联网行业的整体声誉。据了解,在名誉侵权案中认定被告”对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造成损害”的情况在法律界实属少见。

    北京海淀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企业在经营中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只有实现诚实信用进行公平竞争和经营活动,才能够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为广大民众提供更为安全可信赖的产品。互联网行业某资深人士认为,法官之所以不仅针对本案进行判罚,而且在判决书中还多次提到企业应当遵守的商业道德准则,意图就在于唤醒已经很单薄的商业道德意识。

来源:中国企业报

发表评论

请注意:
1.提交前请注意备份留言,以防发送失败,丢失信息。
2.请勿重复提交同一信息,留言可能并不会立即显示。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
4.IcpOline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5.您在此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6.IcpOline登载此文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及证明其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