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上海宝山区人大是怎么选出秦裕的?
原”上海第一秘”秦裕在宝山区区长的宝座上只坐了一个月便栽了下来。坊间小民好生纳闷:宝山区人大是干什么吃的?为什么要选举这样的腐败分子当区长?其实,宝山区人大也是有苦难言,上面空降下来的,怎能不选?怎敢不选?尽管很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更不用说普通人大代表了)连秦裕这个人认都不认识,但却还是一本正经地投票,给这个上面”一把手”钦定的区长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表面上看,这个区长是区人大选举产生的,但人大却无法对自己履行的法律程序负责,也无须对产生的后果承担义务。这里就不能不涉及这样一个问题:人大是严肃认真地按照宪法所赋予的职责,名副其实地行使国家权力来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呢,还是仅仅在形式上走一下所谓的法律程序?
记得五年前党的十六届中央政治局诞生不久,胡锦涛总书记就组织政治局全体成员学习宪法,强调要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强调执政党也要在法律的框架内活动。在不久前召开的党的十七大上,胡锦涛同志代表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中,再次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依照这样的精神,如果人大在行使自己权力的时候只是在形式上走走法律的程序,这并没有体现党的意志。
这里要解决一个长久以来存在的认识问题。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人大按照宪法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就是体现了党和人民的意志,也体现了党的政治领导。但是,在实际政治生活中,人大如果否定了有关国家工作人员的提名,或没有批准政府及两院的工作报告,就会被视为”不正常”,甚至被说成”不服从领导”。若干年前,沈阳市人大就没有批准法院的工作报告,这本身就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进步的一个缩影,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一个例证,但是,令人不解的是,当时的媒体舆论上并没有形成这样一个氛围。
再回到秦裕这个”一个月区长”的任命上来。如果宝山区人大货真价实地行使自己做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对根本就不了解的秦裕当区长的提名予以否决,反倒彰现了中国的民主政治的进步,佐证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也阻止了一次错误的任命,遏制了”一把手”的为所欲为,是真正给党争了光。但是,实际上宝山区人大恰恰相反,其结果就是让腐败分子得逞,为”一把手”的独断专行合法化,再一次留给世人”橡皮图章”的口实。当然,如果宝山区人大没有通过秦裕的任命,那么,人大主任的官位保不住不说,新的人大主任照样要保证任命的通过。这一切,制度使然。现行制度并没有阻止陈良宇这个”一把手”把自己的意志变成了党组织的意志,进而又成了人大这个国家权力机关的意志。表面看,一切都在依法行事,但却掏空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实质性内容。
十七大提出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要重在民主政治的制度建设。我认为,真正地而不是口头上的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就是最好的民主政治建设;真正地而不是形式上的在宪法框架内行动,就是最根本的制度建设。这也是秦裕这个”一个月区长”的任命给予人们的启示。(汪长纬 原题:”一个月区长”的合法外衣)
来源:东方网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