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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09月 18th, 2008) 【 收藏本页 打印稿件 打印稿件 转寄朋友 转寄朋友

标题:一男子电脑藏网上下载色情视频被罚款1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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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南阳市民任超奇手持一张1900元的罚单,表示将申请行政复议。罚单是网警9月12日开具的,原因是 “电脑上复制下载有一部淫秽视频”。

电脑里发现淫秽视频被罚

28岁的任超奇和同为南阳市民的李晋是生意伙伴,二人在南阳光彩大世界开了一家汽车配件店。8月18日,南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的网警来到店里,称李晋的电脑涉嫌传播反动(不良)信息,要进行检查。为做生意方便,今年4月任超奇把自己的电脑从家中带来,当时也放在店里。

任超奇说,网警当时顺便也检查了他的电脑,发现了他下载的淫秽视频后,就扣押了电脑主机。任超奇称,这部视频是他2007年11月从网上下载的,长约30分钟。当时自己还没有结婚,既没有传播,也没有让别人看,完全是为了好奇,事后忘了删除。

9月12日,任超奇收到了警方的处罚决定书,称”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其中一台电脑上复制下载有一部淫秽视频”,决定对任超奇”警告并处1900元罚款”。对此,任超奇表示将申请行政复议,他称自己看淫秽视频虽然不对,但只是他一个人观看,没有传播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类似夫妻在家中看黄片,是否违法值得商榷。他说:”罚得太多了,如果罚500元,我也能接受。”

警方认定罚款有据

南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出具的处罚决定书称,对任超奇的处罚,有本人陈述、检查笔录和淫秽物品鉴定为证,处罚的依据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项和第二十条。

记者查阅《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其中第五条第六项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信息。第二十条规定:违反第五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南阳大为律师事务所毕献星律师认为,虽然警方发现了任超奇个人电脑里有淫秽视频,但如果没有找到任先生将淫秽视频非法传播、聚众观看的证据,而对任先生进行行政处罚,显然缺少法律依据,且《行政处罚法》没有就个人下载浏览淫秽视频的处罚进行明确规定。”只要任先生没有面向社会公众传播,警方要追究也应追究提供淫秽视频的网站的责任。”毕献星补充道。

东方今报

6 个回复 至 “一男子电脑藏网上下载色情视频被罚款1900元”

  1. 如果这责任成立,中国很多人要被追究罚款了。

  2. 我认为这太不公平了,他又没有造成什么法律责任,给他一点警告就可以了
    我也经常下载,那我是不是也要被罚款呢????????

  3. 在世界上很多国家,传播、复制、观看情色片都是无关法律的,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
    我国新修正的宪法也增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条款,但是,其他法规却未见有与之相应的修改。难道宪法只是写给美国佬看的吗?

  4.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其中第五条第六项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信息。但为什么只对淫秽、色情的信息进行查处?而对宣扬封建迷信(如算命)、暴力、凶杀、恐怖(如“虐猫女”)的信息,却从没查处过,这明摆着就是选择性执法!这就是所谓的执政为民吗?真是好话说尽,坏事未做尽!

  5. 为什么只对淫秽、色情的信息进行查处?而对宣扬封建迷信(如算命)、暴力、凶杀、恐怖(如“虐猫女”)的信息,却从没查处过,这明摆着就是选择性执法!这就是所谓的执政为民吗?真是好话说尽,坏事未做尽!

  6. 说穿了,那些警察真的贼不去抓,变着法来骗钱.哎~我们这些纳税人出了钱养了一群猪…….对行政部门这些人已经失望到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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